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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池完全充电后静置6个月容量损失小于或等于4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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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426 更新时间:2022年01月18日10:17:27 打印此页 关闭

蓄电池完全充电后(以产品的生产日期为准)在温度为25±5℃的环境中静置6个月,其容量损失小于或等于40%者,这种现象完全符合国内现行"GB/T19638.2-2005"标准要求。

发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:电池自放电

原因分析

1)蓄电池贮存经历一个夏天或6个月时,剩余的10小时率容量≥60%,说明电池正常。因经历夏天环境温度大于25℃,自放电40%属正常特性;(其实是正常现象)

2)在温带地区电池贮存达6月时,10小时率放电容量<50%。在热带地区电池储存达6月时,10小时率放电容量<40%(与电池经历的储存环境和电池制造的工艺材质、品质控制都有关系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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